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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建筑工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

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混乱,严重威胁人身安全。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,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,这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。

    要想加强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,就要从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抓起,明确各部门的责任。

    一、建设单位

   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、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,保证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到位。对不及时、足额支付安全措施专项经费而发生事故或伤害的,建设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(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)。

    二、施工单位

    1.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、验收、发放、使用、更换、报废等规章制度。并建立管理台帐,使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具有可追溯性。

    2.采购的个人使用的安全帽、安全带及其他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,必须符合《安全帽》(GB2811)、《安全带》(GB6095)等相关国家标准。对采购用品也要进行检查(检测)、验收,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。不得采购厂家或供货商不能出具检验报告的劳动防护用品。

    3.施工单位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,保证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。并且安全教育一定要以书面形式,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名。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权利,也有要求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,同时也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。

[ 更新时间:2010-5-27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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